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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512号)、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农〔2022〕151号)和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源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网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更好地发挥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对促进农业丰产、提质、增效等方面优势,我局拟建设1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6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培育4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一) 建设内容1.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提供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悬挂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标牌。2.建立1个电商网红直播间,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免费培训一批农产品电商网红,免费帮助周边农民带货营销,拓宽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3.加强与省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5次农技推广服务活动,提升我县新型经营主体科学种养水平。4.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成效,对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二)申报条件1.必须是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辖区内涉农企业;2.承担企业负责人学历要达到大专以上(含)学历;3.承担企业必须与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框架合作协议;4.必须有不低于200亩的农作物种植基地;5.有用于驿站建设的不低于30平方米的场所,基本设施齐全;6.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群众认可度高;7.种苗培育、栽培技术、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方面服务功能完善的企业优先;8.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含)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三)补助资金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补助资金40万元。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一)建设内容围绕区域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6个长期稳定的“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涉及粮食、蔬菜、水果、畜禽养殖等产业。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登记示范基地电子档案,将示范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工作站。规范示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明确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开展不少于1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不少于1场培训观摩活动,凸显示范推广成效,落实考核验收。(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本县辖区内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2.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业示范基地:水稻、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特色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养殖业示范基地:禽存栏20000羽以上或畜存栏100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达100亩以上。3.优势特色鲜明、样板示范作用显著、辐射引领能力强大,要求带动农户:种植类20户以上,养殖类10户以上。4.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对当地农科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5.申报单位会计管理良好,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等程序管控规范。6.有县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优先考虑。(三)补助资金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资金7万元。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一)建设内容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遴选培育4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并在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合登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电子档案,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本县辖区内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2.申报主体具备一定的科技服务能力,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3.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增产增收。4.积极选派代表参加我县当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的主体优先考虑。(三)补助资金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资金0.3万元。四、申报材料1.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具体实施方案(附件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3);2.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五、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六、遴选程序东源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最终承担项目主体名单。七、其他事项(一)上述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共三个类别,只允许申报一个,多报无效。(二)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请提交至东源县农业农村局四楼科技教育股,联系人:王泽田,联系电话0762-8836387。东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7日附件1:东源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docx附件2:东源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docx附件3:东源县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doc东源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河源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