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卫生学校2023年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经学校研究,拟近期招聘4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现制订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43年,具有80年悠久的办学历史,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2012年整体迁入市区(东江教育城)办学,荣获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职学校。校园坐落在美丽的东江河畔,占地面积420亩,投资4.3个亿,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整个建筑群依山而建,错落有致,具有浓郁的客家元素。学校有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后勤科、招生与就业科和继续教育中心;2个群团组织,分别为工会和团委会;7个教学管理机构,分别为医学教研室、教学督导室、护理学部、公共基础学部、药学学部、医学基础学部和医学技术学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01 |
文字综合 岗位 |
1 |
语文教育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0周岁以下。 |
02 |
学生德育管理岗位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熟悉掌握office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30周岁以下。 |
03 |
婴幼儿托育实验管理员 |
1 |
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04 |
药剂专业实验管理员 |
1 |
药学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二)岗位职责
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制,经考核合格且学校有用工需求时,方可续签合同;待遇按照学校现有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制度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对于需要相关工作年限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
2.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工作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9:00—17:00止。
2.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携带以下材料。
材料清单如下:
材料1:本人填写的附件1:《河源市卫生学校2023年招聘临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材料2:本人填写的附件2:《河源市卫生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信息汇总表》;
材料3:提供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材料4:本人所有证件材料:顺序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港澳地区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如无则不提供)。
材料5: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无单位的无需提供)、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
材料6:个人简历及其他证书等(作为学校资格审核时综合比较确定面试名单的参考材料)。
3.资格审核: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的1:5择优确定面试人员,不足5人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762-327826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9月3日上午10:00至结束。
3.面试集中地点:河源市卫生学校行政楼309会议室。
4.面试方式和内容
(1)方式和内容采取考官现场提问,考生针对提问问题现场回答。
(2)面试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4.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5.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面试结束当天在河源市卫生学校公示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卫生学校通知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河源市卫生学校公示栏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278268。
(二)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