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25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接待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普通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相关科室辅助人员(普通类)。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发布招聘公告当日为限);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2月7-8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中路20号市接待办二楼综合科。
(四)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0762-3388927。
四、招聘方式及考试
招聘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100分。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市接待办综合科通知应聘者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